高速路上斗气两车竞速抢道引事故

        一次不当变道引发的“斗气车”行为,最终导致两车碰撞。涉事双方驾驶员因在行车过程中情绪失控,连续实施危险操作,被交警依法认定承担同等责任。

  11月23日,S2002太原二环高速(榆次方向)104公里匝道处,发生一起两车碰撞事故,占用了一条车道,影响正常通行。接到报警后,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八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经调查,事故起因是货车驾驶员王某在G5京昆高速行驶时,未观察后方情况也未打转向灯便突然变道,影响了杨某正常行车。此举引发杨某的强烈不满,随后驶入匝道弯道时,杨某未能控制情绪,故意变道“别车”以图报复。王某面对此情况时也未能保持冷静,选择了再次违规变道,最终导致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车车头及左侧严重受损。

  民警调查后认定,双方驾驶员在此次事件中均存在“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从最初的违规并线,到后续的匝道斗气、危险竞逐,一系列操作暴露出双方安全意识的淡薄和情绪管理的失控。最终,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王某和杨某分别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并判定二人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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