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竟有人开车去考科目一?
此前,云南个旧某驾考考点,发生了让人瞠目结舌的一幕。有一女子竟然驾驶着小轿车来到个旧市八号洞车辆管理所,参加科目一考试,结果被交警逮个正着。 经调查,此女子是初次报考驾驶证,民警依法对其无证驾驶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当天的考试成绩,也全部作废。 还没驾驶证就敢上路开车,连交警都忍不住说:“胆子真大啊”! 这不是笑话,而是现实 很多人听了都会一笑置之,但背后的现实问题却不容忽略。 她可能觉得自己技术还行,先“练练手”并没有关系; 也或许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已经触碰到了“无证驾驶”的底线。一旦被查,不仅考试资格作废,甚至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你想想,连考试都没有通过的“预备”驾驶员,怎么会具备预判风险的能力、安全驾驶的意识,那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杀手”——如高速紧急停车、遇险如何避让等突发情况,没有学习怎会了解,这些在科目一中会学到的知识,看似只是简单的交通规则,却会在危急时刻救你一命! 持证上路,切莫以身试法 法律明确规定,未拿到驾照之前,任何理由都不能开车上路。无证驾驶,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还会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 说到这里,就要画重点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无证驾驶到底有哪些危害,无证驾驶将会有哪些处罚措施。 ↓↓↓ 无证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常常存在不按交通标志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加之驾驶人心理素质差,看见民警执法时会存在违规掉头、紧急制动、走非机动车道等躲避执法检查的情况,做出违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开车去考科目一,不仅看起来很荒唐,也真切的提醒我们,开车不是“技术先行”,而是“规则先行”,别让“先上车,后补票”的心态,将自己送上事故和法律的双重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