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简易的货车与轿车擦挂交通事故,货车驾驶员却主动提出“赔偿15000元私了解决,就不必报警处理了”,驾驶员为什么会有此异常举动呢?最终结果是:该货车驾驶员被执勤交警查出使用伪造驾驶证且存在准驾不符严重违法行为。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7月30日16时,伴随着一阵狂风,天下起了大雨,为实现交通事故的“快处快撤”,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一大队民警在成雅高速西康大桥收费站冒雨值守。16时10分许,收费站引道处发生一起小车与货车擦挂事故,正当小车车主不知所措时,执勤民警已赶到现场。
初步查明事故原因为:一辆小轿车未按规定变更车道与一辆大货车发生擦挂。情节简单,但充满玄机,因为货车驾驶员主动要求自己对此事故负责,并表示愿意拿出现金15000元私了解决问题。在一般车辆发生事故的时候,司机都会第一时间想到保险公司赔付,而驾驶员的举动却有些反常,这立即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通过民警现场细致调查,果然发现了问题,货车司机使用的驾驶证无论字体还是防伪标志都与真驾驶证相去甚远,当事人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经过民警的进一步调查发现,原来货车驾驶员自己所拥有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C1,他为了能驾驶重型货车而想方设法伪造了一个准驾车型为B2的假驾驶证。经公安网查询,其使用的假驾驶证所记载的信息是真实存在的,只是驾驶员主动将自己的照片换了上去试图以假乱真,本以为天衣无缝,不料却“栽”在了交警的火眼金睛之下。
高速交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将受到记12分,最高罚款5000元和最高拘留15日的处罚;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将受到记12分,最高罚款500元,最高拘留15日的处罚。(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