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构建绿色交通,“黑车”无踪影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净化道路运输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由双鸭山市市委、市政府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等相关单位配合,按照“政府领导、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常态化管理”原则,依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行业非法经营行为,保障群众合法利益和出行安全,构建和谐稳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2014年12月12日,市处联合市交警支队,对停靠在新兴大街二马路周边的非法经营车辆和残疾牌照车辆进行集中整治,此次联合行动的进行代表整个专项行动进入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此阶段重点整治对象主要是:1、从事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营运活动和长期组织相关车辆的牵头人及组织者;倒卖无路权机动车的职业涉非经营人员。2、不具备法律规定条件驾驶机动车、残疾牌照车辆人员;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人员。3、未取得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交通运输经营活动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4、涉嫌违法的无牌照车辆、无路权车、仿冒校车、农村面包车、假牌、套牌车辆。

此次专项行动采取多时段管控、多地域治理、分阶段进行、多机制并行的方式,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大力宣传涉案行为的危害性,曝光无路权、“黑车”等机动车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氛围。打击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的合法利益受到保护和安全绿色出行,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和谐稳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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