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继续教育学院 2014-11-11 11:08:21
一是认真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行政许可权下放工作,要求各级运管机构按照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结合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制定驾培行业发展规划。促进和引导驾校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适度引导发展专门类驾校。
二是进一步强化驾校培训能力核定工作。要求各县级运管机构根据驾校核定的培训能力,为其增减的教练车配发或注销道路运输证,并督促驾校建立完善教练车档案、搞好教练车的定期维护和检测。
三是进一步强化计时培训系统管理。各级运管机构要切实加强对驾校计时培训系统管理平台的监督管理,并将平台上传的学员相关培训数据统一传递给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违法违规驾校和教练员的处理、处罚力度。
四是各级运管部门要做好教练员证及教练员IC卡申办、换发、补发、变更的资料初审等工作。市(州)运管机构要督促县级运管机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驾校和教练员的质量信誉考核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加大驾培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驾培经营活动,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举报投诉,确保正常的驾培市场秩序和行业稳定。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19号